天山網訊(記者宦超報道)10月9日,經新疆庫爾勒市工商局濱河工商所工作人員的調解,市民小曹從手機售後服務點負責人手中,拿回了自己手機維修後換下的舊配件。
  2014年4月,小曹在網上購買了一部裝有伸縮鏡頭的三星牌手機,使用一段時間後,鏡頭出現伸縮故障。9月28日,小曹帶著手機找到位於人民西路的一家三星手機售後服務點維修,由於重裝系統仍無法排除故障,售後服務人員便建議更換手機的鏡頭組件。小曹同意以510元的價格更換,並支付200元訂金,用於從廠家發送新配件。
  10月7日,小曹來到該售後服務點領取手機,工作人員歸還了手機,卻沒有退還換下的鏡頭組件。對此工作人員解釋稱,他們在修理報價時出現差錯,應該是710元,卻只報了510元。此外,三星廠家也有規定,所有更換的配件都予以回收。事後,小曹通過撥打三星手機的“客服”電話,得到了消費者付費修理可以要求歸還舊配件的答覆,但是該售後服務點的工作人員仍然拒絕歸還。
  當天,當著濱河工商所工作人員的面,該售後服務點的負責人說,由於報價失誤,維修小曹的手機他們直接損失200元。而且,最初小曹也有過中止維修的意願,當時雙方達成協議,要麼繼續以510元的報價維修手機,但是不得索要換下來的鏡頭組件;要麼把舊組件再裝回去,全額退還手機維修費用。
  針對此事,濱河工商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在這起糾紛中,小曹的手機如果是非人為損壞,維修前出示購買手機的“三包”卡,完全可以在承擔全國聯保的售後服務點享受免費維修。記者在小曹所購手機的《移動電話產品三包憑證》中看到,在三包有效期內,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性能故障,消費者享受免費修理的服務。三包有效期為一年。
  此外,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,遇到類似情況要及時撥打12315電話,或者到當地工商所投訴,同時攜帶有效購物憑證維權。  (原標題:新疆庫爾勒:商家修手機拒還舊配件 工商協助討公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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